歐盟理事會批準玩具安全法規(TSR)

發布日期:11/7/2025     閱讀:2     評論:0

 

歐盟理事會批準玩具安全法規(TSR)

20251013日,歐盟理事會批準了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公佈了2025611日提議的玩具安全法規(TSR)的折衷文本草案, 若後續歐洲議會也批準該草案,則該草案將會在《歐盟官方公報》(OJEU)發佈後成為正式法規,並將在約4.5年(54個月)後執行。該法規將影響歐盟/歐洲經濟區生產商、歐盟/歐洲經濟區進口商及其上游供應商、歐盟/歐洲經濟區分銷商

與現行玩具安全指令2009/48/EC (TSD)比較,主要有以下變化

一、與物理、機械、可燃性要求相關的關鍵技術變更

現時TSD中的要求

TSR中的要求(新增)

1. 指令(directive)及其修訂,需成員國轉化為國內法

1. 將為法規(regulation)。法規或及修訂將直接適用於所有成員國

2. 歐盟合格聲明(DoC)

2. 數位產品護照(DPP)

3. CE標誌表明了一件玩具的合格性,它是涵蓋廣義上的合格評定過程的整個流程所產生的直觀結果。關於 CE 標誌的一般原則在歐盟法規(EC) No 765/2008中有明確規定。關於CE標誌的貼附規則應由本指令加以規定

3. 新增:
(a) 應在玩具及包裝上進行標注。如果玩具在櫃檯展示且無法在玩具上標注CE標誌,則應在櫃檯展示處進行標注。
(b) CE標誌之後應緊跟著安全圖示或其他安全警示資訊

4. 在安全使用的情況下,為符合第10條第2款的規定而作出的警告應按照附件VA部分的規定明確說明適當的使用者限制。
製造商應在玩具上、附帶的標籤上、包裝上(如適用)或玩具隨附的使用說明上以清晰可見、易於辨認、易於理解且準確的方式標注這些警告。未附帶包裝的小型玩具應在其上貼上適當的警告標識。
根據第4條第7款,成員國可在其境內規定,這些警告和安全說明應使用消費者易於理解的語言或語言(由該成員國確定)書寫

4. 新增:
(a) 玩具應附有通用警示說明(如有必要),明確指出合適的使用限制。這些使用限制應至少包括最低和最高年齡、所需能力、體重等。
(b) 對於網路銷售產品,必須確保消費者能夠清晰地看到警示資訊。
(c) 所有警告資訊均需以“Warning”警告)一詞開頭,但如今該詞可被三角形標誌(圖形符號)所取代。該圖形符號高度為10毫米

5. 對於製造商、授權代表、進口商和經銷商的義務分別進行了規定

5(a). 強調指出,具備人工智慧(AI)功能且需第三方符合性評估的玩具被歸類為人工智慧法規(EU) 2024/1689、網路安全法規(EU) 2024/2847以及無線電設備(RED)指令2014/53/EU等法規下的高風險人工智慧系統。此外,具有大量社交互動功能(例如說話或拍攝)或位置追蹤功能的相互連接的玩具被視為具有數位元素的重要產品(I類),並且需要進行第三方符合性評估,除非製造商已採用協調標準、通用規範或歐洲網路安全認證方案,並達到實質性保證水準

(b) 製造商和進口商的義務

(c) 數據載體:
資料載體應實際附著在玩具上或附在玩具所貼的標籤上。如果玩具過小,資料載體可以放在包裝上。但必須在銷售點處能被消費者看到。包括線上銷售的情況。
玩具的數據載體應是獨一無二的。
不應要求消費者下載和安裝任何軟體、進行註冊或提供密碼以訪問數位產品護照。
• DPP中的資料應由負責創建的運營者負責存儲。其他運營者不得出售、重複使用或處理此類資料。
在將玩具投放市場之前,運營者應將其上傳至聯盟註冊系統,並插入唯一的產品識別字和唯一的運營商識別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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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在使用這些玩具時,要考慮到其對兒童心理健康以及認知發展可能帶來的影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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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增加了食品仿製品、腸道阻塞以及磁鐵等在基本安全要求中的內容

二、與電子電氣要求相關的關鍵技術變更

現時TSD中的要求

TSR中的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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含電池的小物件電動玩具,應設計成不借助工具不能觸及電池。
如果因為玩具的尺寸或特性需要,可充電電池可以設計為不可觸及,只有獨立的專業人員才能拆卸或更換

三、與化學要求相關的關鍵技術變更

現時TSD中的要求

TSR中的要求

1. 玩具不得含有以下類別的物質:
(a) 致癌物、生殖毒物、致突變物類別1A1B2 (CMR Cat. 1A, 1B, 2)

1. 玩具不得含有以下類別的物質:
(a) 致癌物、生殖毒物、致突變物類別1A1B2 (CMR Cat. 1A, 1B, 2)
(b) 對人體健康的內分泌干擾物類別1, 2 (ED for human health Cat. 1, 2)
(c) 靶器官毒物(一次接觸/反復接觸)類別1 (STOT SE/RE Cat. 1)
(d) 呼吸道致敏物質類別1 (Resp. Sens. Cat. 1)
(e) 皮膚致敏物質類別1A (Skin Sens. Cat. 1A)

2. 未有針對水晶泥(slime)和泥膠(putty)的亞硝胺及其前體物的限值

2. 水晶泥(slime)和泥膠(putty)中的亞硝胺及其前體物限值:分別為0.02 mg/kg1 mg/kg

3. TCEPTCPPTDCP、甲醯胺
(formamide)BITCMI、苯酚(phenol)、甲醛(formaldehyde)、苯胺(aniline)、雙酚A (BPA)要求適用於意圖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意圖放入口中的玩具

3. TCEPTCPPTDCP、甲醯胺(formamide)BITCMI、苯酚(phenol)、甲醛(formaldehyde)、苯胺(aniline)、雙酚A (BPA)要求適用於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所有類型的玩具

4. 雙酚A (BPA)的遷移限值:0.04 mg/L

4. 雙酚A (BPA)的遷移限值:0.005 mg/L

5. 未有針對單體丙烯腈(acrylonitrile)、丁二烯(butadiene)、苯乙烯(styrene)和氯乙烯(VC)的遷移限值

5. 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所有類型的玩具中的單體丙烯腈(acrylonitrile)、丁二烯(butadiene)、苯乙烯(styrene)和氯乙烯(VC)遷移限值:分別為0.01 mg/L0.07 mg/L0.77 mg/L0.01 mg/L

6. 致敏香料含量限值(或觸發標籤義務的限值):100 mg/kg (0.01%)(每種物質)

6. 致敏香料含量限值(或觸發標籤義務的限值):10 mg/kg (0.001%)(每種物
質)。
當標籤義務被觸發時,致敏香料的資訊也須出現在數位產品護照(DPP)

7. 未有針對玩具的特定要求。
玩具也可以為歐盟BPR法規(EU) 528/2012中的經處理物品(treated articles)

7. 玩具不得為歐盟BPR法規(EU) 528/2012中的生物殺滅產品(biocidal products)或經處理物品(treated articles)(除了意圖永久放置在室外的玩具和某些駐留類化妝品的防腐劑)

8. 未有針對玩具的特定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(PFAS)要求。
玩具符合一般CMR含量要求、REACH法規(EC) No 1907/2006附錄XVIISVHC要求,以及POPs法規(EU) 2019/1021中的要求

8. 禁止在玩具中故意使用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(PFAS)

9. 未有針對玩具的(雙酚A (BPA)以外的)特定雙酚類(bisphenols)要求。
玩具符合一般CMR要求和REACH法規(EC) No 1907/2006 SVHC要求

9. 禁止玩具中的10項雙酚類(bisphenols)物質
(注:未來可能將增加至34項雙酚類物質)

10. 未有針對鈷(Co)的豁免

10. 豁免意圖用於導電的金屬玩具部件中的鈷(Co)
(注:未來可能還豁免意圖用於除導電功能外的其他功能(如金屬玩具、玩具首飾、指尖陀螺、磁鐵)的金屬玩具部件中的鈷(Co)

根據歐盟委員會(European Commission)2025106日的聲明,歐洲委員會還將在在玩具法規發佈後約12個月和24個月內,分別就玩具中亞硝胺及其前體物的安全性,以及鉛(Pb)、鎘(Cd)、汞(Hg)和六價鉻(Cr(VI))的安全性,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徵詢意見。

建議與推薦

玩具安全法規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領域,主要受到新材料、新風險(如智慧玩具的資料隱私)以及全球協調統一化的推動。在原有的風險評估體系下加入了智慧玩具(人工智慧)、數位連接類玩具對兒童身體及心理健康的潛在影響。利用數位化手段增強產品可追溯性和市場透明度,便於市場監管和消費者查詢。對線上銷售的監管要求顯著加強。

含電池的小物件電動玩具應借助工具才能觸及電池。玩具中的電池應當容易更換或拆卸,除非因為玩具的尺寸或特性需要,可充電電池可以設計成不可觸及,只有獨立的專業人員才能拆卸或更換。

隨著歐盟對玩具中化學物質的要求日益嚴格,向歐盟出口玩具的企業需提前做好準備,在4.5年的過渡期內開展測試和/或審查檔以確認是否符合新規,逐步尋找替代材料和淘汰不合規材料。

 

Please refer the below official websites for details:

https://www.consilium.europa.eu/en/press/press-releases/2025/10/13/council-adopts-new-rules-to-make-children-toys-safer/

https://www.consilium.europa.eu/en/documents/public-register/public-register-search/?DocumentNumber=10091%2F25&InterinstitutionalFiles=2023%2F029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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